近日,萍乡市召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决定从2024年4月1日起对2024年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管理政策作出以下四个方面的调整: 1.开通萍乡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变更业务。 2.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在原“等额本息”的贷款还款方式上,增加“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3.提高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最高额度。萍乡市双职工购建第一套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由70万元提高至80万元;购建第二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购买二手房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由55万元提高至65万元;单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4.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标准及可贷额度。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只须符合住房公积金“限高保低”政策规定,即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当年最高月缴存额标准,不得低于最低月缴存额标准。月缴存额以“元”为单位,“元”以下采取四舍五入。可贷额度按其缴存账户余额的20倍测算。 |
|到手机版|归巢网-萍乡房产云。在这里60秒看懂萍乡房产、萍乡二手房行情! ( 赣ICP备19011011号-1 )
GMT+8, 2024-11-21 17:07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