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2〕15号)、《关于督促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2〕16号)、《关于印发<2022年萍乡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萍教基字〔2022〕22号)精神,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改革,进一步提高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公平入学长效机制,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生态,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招生原则
1.坚持公办学校“按学区就近入学”原则。 2.坚持“公民办同招”和“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坚持以学生本人住址和户籍为主,同时兼顾法定监护人户口和房屋有效证明原则。 4.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
三、招生计划
1.公办中小学按学 校.校 额最大容量制定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上报区教体局基教科备案。 2.萍乡实验学校(硖石校区)小学计划70人,初中计划700人。
四、招生范围 (一)小学 凡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岸熬人户籍或住址和划分的学区就近入学,部分社区或小区划分到多校,家长可自主选择学校。具体划分如下: 1.登岸小学(总校):登岸村(部分)、金陵社区、万龙湾社区、鹅湖桥社区、登岸下社区 2.登岸小学(江万):登岸村(部分)、上湾社区、凤凰山社区 3.光丰小学:光丰村、金山角社区、银三角社区、百合冲社区、玉湖社区部分(上海人家、玉湖新城、国樾府) 4.台洲小学:东壁村、百合冲社区部分(四季花城、嘉和怡景园、玉泉、蓝天花苑(共6层)。华悦家园、华悦家园、怡和家园、计生委家属房、金楚小院) 5.横板小学:横板村、玉湖社区部分(首府(几期?)、天玺湾、恒大御府、公园壹品、警苑阳光)、翠湖社区部分(中央华府) 6.大星小学:大星村、萍水湖社区部分(绿地云端佳府、百骊佳府、天润海棠湾) 7.鹅湖小学:鹅湖村、黄泥塘社区、李梅塘社区 8.联洪小学:联洪村、 洪山社区 9.硖石小学:硖石村、硖石社区 10.田中小学:田中村 11.万新小学 :万新村、翠湖社区部分(水墨华府、学府湖畔(共16层)。翰林悦府) 12.周江小学:周江村、周江廉租房小区、周江公租房小区 13.清泉小学:清泉村 14.上柳源小学:上柳源村 15.下柳源小学:下柳源村 16.三田学校:三田村、萍水湖社区部分(汇恒田湖湾、聚龙府)、汇恒萍湖湾 17.翠湖小学过渡性招生范围:高丰村户口的村民子女、因拆迁在高丰村安置小区(含高丰小区、富民小区、鉴山园小区)内建房或购买安置房居住的有经开区户口的村民适龄子女;翠湖社区(翠湖花园(几区?)、水墨华府、翰林悦府、学府湖畔(共16层)。恒润紫园、鼎中·公园玖里、中央华府)、玉湖社区部分(首府)、彭家桥社区部分(天悦湾)。
福田镇: 18.福田中心小学:福田社区、福田村、明山村、长塘村 19.双源小学 :双源村 20.跃星小学:跃星村 21.连陂小学:连陂村 22.战山小学:战山村 23.长安小学:长安村 24.大宇小学 :大宇村 25.边塘小学 :边塘村
彭高镇: 26.彭高中心小学:彭高村、彭家桥社区 27.杂下小学:杂下村 28.东山小学 :东山村 29.韶陂小学:韶陂村 30.华源小学 :华源村 31.泉溪小学 :泉溪村 32.旺盛小学 :旺盛村 33.坛华小学 :坛华村 34.马棚小学 :马棚村 35.丰泉小学 :丰泉村、五丰湾社区
(二)初中 小学毕业生岸熬人户籍或住址和划分的学区,就近免试到本区初中学校就读 ,部.分社区或小区划分到多校,家长可自主选择学校。具体划分如下: 1.萍乡七中:登岸村、光丰村、东壁村、鹅湖村、高丰村、横板村、万新村、周江村、联洪村、丰泉村、金陵社区、万龙湾社区、鹅湖桥社区、登岸下社区、上湾社区、凤凰山社区、金山角社区、银三角社区、百合冲社区、玉湖社区、黄泥塘社区、洪山社区、李梅塘社区、五丰湾社区。 2.翠湖初级中学过渡性招生范围:高丰村、横板村、万新村、联洪村、周江村、因拆迁在高丰村安置小区(含高丰小区、富民小区、鉴山园小区)内建房或购买安置房居住的有经开区户口的村民适龄子女;翠湖社区(翠湖花园(几区?)、水墨华府、翰林悦府、学府湖畔(共16层)。恒润紫园、鼎中·公园玖里、中央华府)、玉湖社区部分(首府)、彭家桥社区部分(天悦湾)。 3.三田学校:三田村、硖石村、上柳源村、田中村、大星村、清泉村、下柳源村、硖石社区、萍水湖社区(绿地云端佳府、百骊佳府、天润海棠湾、汇恒田湖湾、聚龙府)、汇恒萍湖湾。 4.福田镇中学:福田村、福田社区、连陂村、长安村、明山村、长塘村、双源村、战山村、边塘村、跃星村、大宇村。 5.彭高镇中学:彭高村、彭家桥社区、杂下村、东山村、华源村、韶陂村、泉溪村、坛华村、马棚村、沽塘村、丰泉村、五丰湾社区。 (三)民办学校 参照公办中小学范围,凡符合经开区属地招生政策的,由萍乡实验学校(硖石校区)制定的招生方案报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再进行招生。 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萍乡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的通知》(萍教基字[2022]22号)文件精神,根据均衡招生指标到.校 的要求,从2022年入学初中新生开始,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优质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 业水平考试优质普通高中均衡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
五、报名方式和时间 由于今年我区调区扩容,网上招生系统在升级中,原有中小学在网上进行注册报名,新划入开发区的中小学由学校组织报名。严格执行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规定,民办学校优先满足经开区学生入学需求。 (一)网上报名 报名方式: 1.电脑端:登陆http://203.56.46.29:9005/(萍乡经济开发区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 2.手机端:关注“萍乡经开区教育”订阅号进行注册报名。 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时间:8月21日—24日。 2.学校现场复核材料时间:8月25日—26日。 六、录取顺序 根据学校可容纳最大学位,按下列顺序依次录取。若中小学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 1.公办中小学招生批次: 第一批:村民子女及户籍在学区内,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 第二批:户籍不在学区内,但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 第三批:户籍在学区内,但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而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为户主)居住,且居住时间满三年以上(计算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以前),家庭实际住所房屋(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具有法定有效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同时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随意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 第四批:随迁子女 七、入学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户籍在学区内,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的,需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 2.户籍不在学区内,但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的,需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 3.户籍在学区内,但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而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为户主)居住、且居住时间满三年以上(计算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以前)的,需提供户口簿和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为户主)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契税发票、购房合同;父母在城区无房产证明由教育行政部门联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实行便民措施,在学校进行登记后统一由学
八、政策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招生工作
温馨提醒: 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具体事宜请咨询各学校,在有学位的情况下参照新生入学批次接收,学位不足则调剂到我区其他有学位的学校就读。我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萍乡实验学校硖石校区)今年秋季无转入学生计划,对于学校私自接收的转入学生,区教体局不会为其办理转学手续,请各位家长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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