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新人结婚热衷进城买房:近日,记者从宜春房地产市场了解到,在房价暴涨的形势下,一种介于中心城区边缘的小产权房悄然升温。低收入、进城务工或做生意人群成小产权房主要购买者。如今,又出现了农村女青年结婚,向男方提出城里要买新房的新现象。这些农村新婚青年在购买小产权房中遇到的土地权属、房产权归属等方面的尴尬,成为房地产市场日益增多的潜在“伤机”。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农村女青年:城里有房有面子 今年24岁的小张,老家在距宜春市区不到10公里的一个小山村,在外打工6年后,找了个本乡男友,准备在年底结婚。在举行婚礼前,男方早就将新房布置一新,只等娶新娘进门。但小张却遗憾地表示,如今在乡下有新房已不是难事,看到本村及一同在外打工的女友不少在结婚前,男方都在城里买了房,作为结婚后的一份资产。为这事,她和男友及家庭之间有分歧,她觉得这毕竟是眼下农村人结婚的一种新时尚,没实现这个愿望,感觉脸上没光。 记者通过对宜春袁州区周边乡镇进行调查,发现这种“城里有房办喜事脸上有光”的观念在农村越来越流行。在靠近中心城区的三阳、湖田、下浦、西村、渥江等镇的农村新婚青年中,有不少在城里买了房,其中湖田等与市区接壤的乡村占到80%左右。 记者通过走访城区的一些新楼盘,在结婚购房的群体中,农村青年占了三成左右。15日,在位于宜春中心城区与郊区接壤的一座新楼盘的售楼部,记者就看见一对来自洪塘镇某村的未婚青年,女青年小易看好一套两居室,正在和未婚夫商议。小易告诉记者,村里有七八对准备结婚的青年都在城里买好了房。当记者问及如果没有买的如何?小易说,有的男方实在一时拿不出钱就暂时搁着;有的没买,女方家就不同意结婚。反正如今结婚城里有房,成了抬高女方身价的主要条件。 小产权房成购房者首选 随着调查的深入,记者发现了一个新问题,尽管农村青年结婚时兴在城里买房,但开发商按规划开发的楼盘并不是这些购房族的主流,他们更倾向于处地城郊接合部的小产权房。 记者沿着宜春市郊接合部的秀江街道张家山居委会、珠泉街道窑前居委会、凤凰街道坪田居委会等十余处属于村组集体土地聚集地,都存在小产权房渐多现象。其中在位于宜阳新区的张家山居委会,有一女主人家拥有三栋小产权房,自己住一栋外,另两栋已全部出售。 小产权房最多的地域是宜春市区北面的化成街道新建居委会樟竹社区,在临近国道的较好地段,有近百栋四至六层的新楼或在建楼。一名女房主告诉记者,这些房屋都是从村组上(现称社区)购买的土地,有的是拆迁补偿所得土地,用不完就出售。近年农村人结婚兴起在城里买房,房子比过去好卖多了,虽然办不到产权证,但购房者急着买,现在连还没盖好的都卖完了。 不仅如此,这类小产权房还蔓延到外地人私下购买集体土地非法交易行为。记者在与城区相连的湖田乡湖田村,一名自称姓王的房主告诉记者,他家建房的6亩土地是通过关系花4万元从村小组买下的,共建了7层14套,自己住一套,其他全部卖掉。现在房子很好卖,基本都是农村亲戚或朋友急着结婚早打了招呼的。 这名王姓房主还坦言,本来是集体土地只有当地农村户口的人才能建房,但现在很多外地人只要找到关系,就可拿到土地。虽然目前没有产权,即使整栋的也没有,分户是更不可能,只有等几年看政策会不会有松动。 记者了解到,农村新婚青年青睐小产权房的主因是房价便宜。目前,宜春中心城区的房价最低在3000元/平方米左右,而位于城市边缘的小产权房未突破2000元,大多为1500~1800元,有的房主急于脱手,甚至只卖到1200元/平方米,而建房成本仅在700元/平方米左右。 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受“伤” 辽市乡某村男青年小刘购买了一套小产权房,他告诉记者,买小产权房一时办不到产权,今后的风险令人担忧。记者调查发现,持这种纠结心态的购房者并不是小刘一人,大凡购买了此类新房的农村新婚青年,都普遍存在一种喜忧参半情结。 据一名业内人士分析,宜春市目前的小产权房骤增,其土地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一是拆迁后安置房所有者手中的剩余房源;二是城郊农民未批先建的自建房;三是从他人或集体私下流转的土地;四是以新农村建设为名申请到的土地挤出部分空地交易。小产权房使国家、集体、个人三者都受到危害。首先是乱了国家的土地、规划、税收等相关政策,国家有严格规定,建商品房土地必须进行挂拍招标拍卖,还需经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并缴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税金。而小产权房均逃离了这些监管,肥了私人利益。它还涉及社会安全问题,因为脱离监管,容易成为传销、黄赌毒等藏污纳垢场所。 该业内人士还称,土地所有权的集体利益也受到损害,原本集体的土地是集体受益,有的却在村、组长等个人手中私下交易。再就是购买人存在更大的损害,最关键的是没有房产证,不具备房屋的转让、出售等权力。尤其将来涉及政府拆迁、征地等情况,买房人不能享受到任何补偿等优惠政策。尽管有的是和个人或村组签订了协议,所出现的房屋质量问题或发生其他纠纷,都无法为自己维权。且这类房屋也不能成为转户口进城的政策依据。 整治需要打组合拳 14日,记者采访了宜春市房管局。该局交易中心的吕主任告诉记者,小产权房其实就是一种“乡产权房”,就是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及他人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没有任何建房手续、无规划、未报建的集体土地房屋。由于没有进行产权登记,这也意味着从一开始签合同购买就是非法的,影响到国家房产政策的根基,没有法律效力。 为何执法部门不进行整治?吕主任告诉记者,从职能上划分,非法建房属于城管部门的职能,土地管理又是国土部门的职能,房管部门对已经报批商品房进行监管。因此,这就涉及一个多部门联合,在整治中打组合拳的问题。重要的是从源头上卡住土地流进市场,需要的是当地各级政府和组织建立联手机制,从土地审批上把好关。要做到整治和宣传教育双管齐下,采取各种途径对购房者进行房产法律方面的宣传解释,使他们树立正确消费,遵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慎买或不买小产权房,卖方就会没有了市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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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4 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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