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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经开区、开发区2018年最新中小学区划分出炉!你家孩子在哪上学?

2018-6-7 09:45| 发布者: 邓经理| 查看: 1808| 评论: 0

摘要: 2018年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赣教基字〔2014〕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 ...




2018年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赣教基字〔2014〕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萍教基字〔2014〕5号)等文件精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保障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我区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秩序,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管理体系,提高治理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招生原则

1.坚持“按学区就近入学”的原则。

2.坚持“程序规范,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3.坚持以学生本人住址和户籍为主,同时兼顾法定监护人户口和房屋有效证明原则。

4.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范围内生源认定坚持“两个一致”优先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和家庭实际住址一致。

三、招生计划

全区16所学校每年3月份对所属学区义务教育阶段生源进行摸底,拟定学校招生计划报区教体局审核批准后执行。

四、小学招生

1.年龄规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依法保证适龄儿童入学,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必须年满6周岁(本年度8月31日前满6周岁)

2.学区划分

适龄儿童按本人户籍或住址和划分的学区就近入学。全区以村和社区为单位划分为15个学区。具体划分如下:

(1)登岸小学:

登岸小学总校:登岸村(部分)、金陵社区、万龙湾社区、鹅湖桥社区、登岸下社区

登岸小学江万校区:登岸村(部分)、上湾社区、凤凰山社区

(2)光丰小学:光丰村、金三角社区、银三角社区、百合冲社区、玉湖社区

(3)硖石小学:硖石村、硖石社区

(4)鹅湖小学:鹅湖村、黄泥塘社区、李梅塘社区

(5)联洪小学: 联洪村、 洪山社区

(6)三田学校:三田村

(7)田中小学:田中村

(8)横板小学:横板村

(9)清泉小学:清泉村

(10)周江小学:周江村

(11)万新小学:万新村

(12)大星小学:大星村

(13)高丰小学:高丰村

(14)台洲小学:东壁村

(15)上柳源小学:上柳源村

五、初中招生

小学毕业生按本人户籍或住址和划分的学区,就近免试到初中学校就读。全区以村和社区为单位划分为2个学区。具体划分如下:

1.萍乡七中登岸村、光丰村、万新村、横板村、东壁村、周江村、鹅湖村、高丰村、联洪村、金陵社区、万龙湾社区、鹅湖桥社区、上湾社区、登岸下社区、凤凰山社区、金三角社区、银三角社区、百合冲社区、玉湖社区、黄泥塘社区、李梅塘社区、洪山社区

2.三田学校三田村、田中村、硖石村、清泉村、大星村、上柳源村、硖石社区

六、入学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户籍在学区内,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的,需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小学一年级新生还需提供预防接种卡原件。

2. 户籍不在学区内,但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的,需提供户口簿和房产证,小学一年级新生还需提供预防接种卡原件。

3. 随迁子女。(1)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所在地经商随迁的,需提供户口簿、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等具有法定有效原件,小学一年级新生还需提供预防接种卡原件。(2)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所在地务工随迁的,需提供户口簿、合法用工合同证明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固定住所证明(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等具有法定有效原件,小学一年级新生还需提供预防接种卡原件。

4.烈士、现役军人、台籍、政府重大项目招商引资对象人员、我区引进高层次人才等直系子女提供相关材料。

5.适龄孤儿,在确定监护人之前,由收留抚养的儿童福利机构提供孤儿证明材料。

七.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方式:在网上进行注册报名(电脑端:登陆http://42.159.199.191:9026/(萍乡经济开发区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手机端:关注“萍乡经开区教育”订阅号进行注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6月10日——7月10日。

学校现场复核材料时间:8月20日——8月25日。

正式报到、缴费时间:9月1日。

八、录取顺序

根据学校可容纳最大学位,按下列顺序依次录取。若中小学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中小学招生批次:

第一批:村民子女。

第二批:户籍在学区内,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具有法定有效证明(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
第三批:户籍不在学区内,但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具有法定有效证明(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
第四批:户籍在学区内,但不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而随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为户主)居住,家庭实际住所房屋具有法定有效证明(不包括商用、商住两用住房),同时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需出示具有法定有效证明);随意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

第五批:随迁子女。在学区所在地经商,并领有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有固定住所(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或是在学区所在地务工,并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本地户籍人员子女。

优先安排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对于需专人护理、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提供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方式实施义务教育,并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  

可接收烈士、现役军人(具体参见《关于印发<萍乡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萍教基字〔2013〕18号)文件)、台籍、政府重大招商引资、引进高层次人才(具体参见《关于印发<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萍教发〔2017〕50号)文件)等直系子女入学。

九、政策措施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招生学校和生源学校要准确宣传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引导学生及其家长正确选择学校入学。为确保招生工作能得到广大家长和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同时要通过各种媒体、各种形式向社会、学生和家长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家长的咨询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2.认真做好新生资格审核、数据录入工作。做好新生的户籍验印、审核、数据录入工作,是实现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基础。各校要有专人负责,建立数据质量审核责任机制,坚持“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采集、录入的数据真实、准确、可靠。户籍、房产证明核定后,新生名单要相应公示。
   3.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班额。各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本身容量确定并报区教体局基教科备案。任何学校均不得超出本校最大容量招生,不得产生“大班额”现象。有条件的学校更要逐步推进小班化教学。
      4.均衡配置资源,严禁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若干规定〉的通知》(赣教基字〔2013〕71号)的规定,各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以各种名目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要按照随机的方式对学生和教师实行均衡编班,以利于学校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科学评价教师的业绩。要平等对待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5.强化招生管理,推进“阳光”招生。严禁各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各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坚决抵制入学过程中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不良行为。积极推进招生“阳光工程”,认真组织好招生录取工作,力求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6.严肃招生纪律。对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证件要严格把关,个人和学校不得违规提供虚假的户籍、居住证、房产证、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养老保险、用工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的,如经查实,将予以严肃查处。

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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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萍乡经开区幼升小招生各学校学区分布表
学校社区或村具体地址
登岸小学鹅湖桥社区金陵西路349号、369号、371号、397号、399号
建设东路:信用社201号、华门楼145号、广场花园97号1栋—13栋、家兴公寓49号、秋收公寓13号、雅天大厦1号、香樟园438号1栋—8栋
滨河东路414号(水科所)、438号(良种场)、473号(家科所)1栋—3栋
万龙湾社区金陵东区:1—9栋、11—20栋、22—29栋
金陵桂花园:1—53栋(其中:4号、14号、24号、34号、44号是空号)
昌萍街:双号(2号) 、单号(71—89号)
金陵西路:3号
建设东路刘汉祠:19号
万龙巷:1号、3号、4号、9号
公园中路:202号、234号、272号、276号、290号、308号、336号、356号、396号
建设东路:单号:469号 535号  双号:260号、262号  、300号、378号、380号、410号、418号、428号、432号、442号、452号、472号、476号、478号、490号
螺头巷:2号、8号、9号、10号、11号、12号、14号、18号、22号、24号、25号、28号、30号、31号、38号、45号、48号、51号、54号、59号、61号、73号、75号、77号、83号、85号
登岸下社区金陵西路:8号、18号、78号、82号、106号、194号、210号、270号、280号、306号
登岸西路双号:2号、8号、28号、30号、32号、34号、36号、38号、40号、48号、50号、76号、100号
登岸西路单号:19号、35号、51号、63号、75号、91号、113号、117号、123号、125号、129号、135号、145号、179号、181号
公园中路:26号、36号、62号、80号、106号、108号、118号
滨河东路:312号、328号、332号、342号、348号、350号、380号、388号、390号、400号、408号
木客西路:12—41路
昌萍街3号—37号(振林公寓) 华顺、都市华城
金陵社区1—8栋1单元101-703
9、11、13、17—21栋1、2、3单元101-702
10、14、16栋1、2单元101-702
12栋1、2、3、4单元101-702
15栋1、2、3、4、5单元101-702
22—29栋1单元101-704
30—32栋1、2单元201-702
33栋办公楼4层3个单元
登岸村建设东路螺头巷
建设东路螺头坳上
建设东路早禾巷(铁路塘)
建设东路广场花园
建设东路姚家巷

路过

雷人

握手

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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