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跳单是做房产中介最喷怒最委屈的事情,一般的人感觉不到那种自己没日没夜帮客户找房源、低三下四联系好房东、晒就晒太阳、下雨就淋着雨地奔波带客户看房。最后看中了房子客户却私下跟房东成交了,结果跟做中介中间人的自己没一毛关系,还要被客户无视,说一句“这跟你有什么关系,我自己去买的”打发掉了。
跳单的事情上升不到法律层面,只能在道德方面来约束,这是因为中介跟房东不可能每套房都会签个合同让你来出售,实际操作中客户更不会看每套房跟你签个受法律保护的合同达成看这个房的雇佣关系。最多签《看房确认书》这种君子协议式的证明。这好比搞摩托出租的司机,你带他到目的地后,他可以给你钱,也可以跑了不给钱,更不会上车前跟你签个什么合同。 双方没有签合同,从法律上讲又不存在劳务关系,上不到法律的层面来解决问题,所以去咨询律师时律师都会从法律上的劳动法或合同法上来说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可以不交这个钱。他们从来不会说你是违反了个人道德和社会精神文明、或”江湖规矩“,就象乱停车是违规而不是违法一样。
那问题来了,当碰到跳单的事,中介该如何办??
第一、中介自己要尊重自己的劳动成果,别人不尊重可以,但自己一定要尊重自己。
第二、中介自己的权利要去争起,一是要给业内的同事,同行一个榜样,二是也要让社会认识到跳单的行为是不道德的,违规的、也是逃不掉的。
第三、跳单的方式有多种,一种是直接跳单,就是房东跟客户直接交易完了(其中风险这里就不多说了反正交了钱没过成户在房管局地打上打滚的视频很多人看过)。二是撇开当前中介花更低的费用找另一家中介过完户。这种现象最多,其实后果是原先中介找来后还是要出中介费的,等于出了两次中介费。
即然上不到法律的层面,打官司就没必要也打不成了。所以中介发现跳单的事后,一般会跟当事的客户谈补交中介佣金的事,但一般都谈不成。谈不成后中介会上门到家里,单位、或生意场所去“收账”,去的人也很多,一次不成就多次去。这种事做多了也会有多种方式方法,都是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讨要,比如打横幅说什么讨血汗钱之类的,这点跟很多讨债公司很象,尽量做到合法“收账”。
“ 要账”到这种地步基本上都会追讨得到的。但也有收不到的,主要是去“收账”的人单势薄。一些弱小的女性中介因自己去收账的能力很小而收不到账,就会采起请人上门泼屎尿、烧钱纸、送花圈、打爆竹、喷油漆、堵锁眼等这些让买到新房都不吉利的动作来发泄自己心里的愤怒和委曲。这种情况下收到了账的情况也有,但小编坚决反对这种作法。
已知跳单的现象占成交大数据中的30%左右,这是已知的,可能还有些未知的。已知的基本上都收回了佣金,但有特殊现象,如金典城有户因长年在上海没回家,中介年年大年三十时去他们家都没人,快4年了至今没收回。
小编认为:社会上跳单的现象比较多的原因是整个社会文明程度还没达能把经纪(中介)的劳动认真对待的时候。从劳动者人格上还没实现人人平等。看不到中介背后的付出。房东,客户、中介三方还没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互利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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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2 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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