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省发改委公布新政策:明年1月1日起,新建商品房管道燃气安装费,不再由业主缴纳了,而是纳入商品房建设安装成本。 管道燃气安装费,是指管道燃气庭院管网和房内管道建设安装所需的费用,不含城市燃气主管网的建设费用。包括从进入居民住宅区或用户庭院的支管(含调压箱)始,至入户燃气计量表尾阀所需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管线材料、燃气计量表具等费用。 最新出台的政策明确:未配套建设管道燃气设施的居民住宅区新建管道燃气,居民申请安装管道燃气的,需交纳管道燃气安装费。收费标准也不是燃气公司说了算,而是实行政府定价,由设区市和省直管试点县(市)的物价部门,提出意见报当地政府批准后实施。至于居民管道燃气安装费是统一制定,还是分类制定,具体由各地确定。 工业、商业等非居民用户需要安装管道燃气的,其管道燃气安装费,由用户和有资质的燃气经营(或安装)企业根据工程造价情况协商确定。新建商品房管道燃气安装费纳入商品房建设安装成本,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新建商品房房价外向购房者另行收取,购房者不再交纳与管道燃气建设安装有关的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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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1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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