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在市医院工作的雷先生来到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委托按年提取协议。带齐所需的材料,仅花费了3分钟,雷先生就完成了委托协议的签订。 雷先生说:“我每个月住房公积金有1300元,能用这笔钱直接还房贷,还款压力减小了,每月手上能用的钱多了。” 10月8日起,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开通按年委托提取还贷业务。据了解,截至21日,已经有400余人签订了委托提取还贷协议。 住房公积金按年还贷业务开通 减小还贷人压力 “还款满一年的借款人可申请办理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进一步减轻住房公积金借款人每月还款压力,促进住房公积金良性循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 在业务开通前,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尚未还清的借款人只能在购买房时提取住房公积金和最后一次还清房款时支取住房公积金,中途不能支取住房公积金还房贷。 签订了委托提取协议的借款人,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于今年10月底或11月初进行首次提取划拨。提取款项划拨至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萍乡市内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其中一家银行开设的账户内。次年将按照贷款首次正式还款月份提取划拨住房公积金。 “如借款人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每年均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还房贷,无需续签。借款人应按时足额还款并经常关注公积金贷款还款账户的余额情况,如账户余额少于200元(含),系统自动停止划拨或转为第二顺序还款人进行提取还贷。如产生连续逾期2期或累计达6期(含)以上,委托协议自动终止。”该负责人介绍。 办理需要携带哪些证件? 签订委托提取协议需携带申请人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果夫妻双方办理,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签订委托协议时需要本人到现场签名、按手印。 如有疑问可登录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pxgjj.com.cn)或拨打12329服务热线以及到受理网点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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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4-11-22 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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