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将严查“小产权房”,违法用地不予确权登记A、小产权房 非法“小产权房”不予确权登记 昨天,针对大家关心的小产权房问题,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陈祥云告诉记者:“对‘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我们将不予确权登记。我们将严格执行国土资源部有关要求,对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旧村改造等方式建设的‘小产权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上建设的‘小产权房’,以及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的宅基地、农民住宅等,一律不得予以确权登记发证。对不依法依规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农村违规建房打12336举报 据悉,我省将强化执法监管,保持打击“小产权房”等农村违规建房的高压态势。基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及国土资源所将加大对农村建房的巡查力度,并实行分级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及时发现制止包括“小产权房”在内的农村违规建房行为。据了解,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聘请村级执法监察信息员,及时发现报告农村违规建房行为。此外,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设立12336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对农村违规建房的举报。 开展“小产权房”问题专项清查 我省将开展“小产权房”问题专项清查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省国土厅联合省住建厅下发了《关于“小产权房”问题专项清查工作方案》,明确“小产权房”清查工作范围、目标任务和每一阶段的时间节点,要求严厉查处一批“小产权房”在建、在售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这项工作将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 B、地价 加大土地供应量 抑制过高地价 针对工业地价过低和住宅用地价格过高的问题。陈祥云表示,我省将合理调节工业用地价格,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从我省调查情况来看,确实存在大多数地区的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低于工业用地成本的现象,但从工业用地项目的后期经济收益来看,每年上缴的税收以及土地使用税等税费又远远高于当初的土地出让价,同时工业用地建设投产后带来的社会效益可以促进就业,使员工有稳定收益,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针对住宅用地价格过高的问题,陈祥云表示,我省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在通过增加房地产用地有效供应、应保尽保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强化地价监测等手段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相关政策,防止住房高价地,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 C、农房农地 稳妥推进抵押、担保、转让试点 针对稳妥推进试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工作的问题,我省初步拟以省内旅游产业大县、小微企业活跃县(区)为重点,开展相关调研,结合省外先行试点省份经验起草试点工作方案,确定试点县(区)。 关于建立统一建设用地市场,需要注意的是,集体经营性建设土地与国有土地一样同权同价入市,必须符合三个条件:一是必须符合规划条件;二是必须符合用途管制条件;三是必须是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农民宅基地不属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同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要在确权登记的基础上合法入市,不能无证入市;同时还要规范公开交易市场。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就是“合法先行、先易后难、战略牵引、循序渐进”。 |
|到手机版|归巢网-萍乡房产云。在这里60秒看懂萍乡房产、萍乡二手房行情! ( 赣ICP备19011011号-1 )
GMT+8, 2024-11-24 21:14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