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巢编辑 发表于 2021-11-15 08:54

重磅!萍乡金三角要新建学校啦!办学规模初定1350个学生,正在公示

本帖最后由 彭玲 于 2021-11-15 08:58 编辑

萍乡市主城区F&K编制单元F栋2单元3-7/8/9地块控规调整公示说明经开区管委会向市政府申请调整萍乡市主城区F&K编制单元F栋2单元3-7/8/9地块控规,该地块位于萍乡市主城区五丰河以东、光丰路北侧。

我局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程序和要求,组织编制了地块控规调整草案,具体情况如下:F栋2单元3-7地块由原规划区位调整至地块西南临光丰路一侧,用地面积由42857.9平调整为26942.8平(约40亩)

(办学规模为1350个学生),绿地率由不小于30%调整为不小于35%,其它规划指标保持不变,即: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A33),容积率不大于1.0,建筑密度不大于30%,建筑限高小于24米。

地块需按[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要求配套学校所需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同时结合片区社会停车需求,地块还需额外配置不低于160个机动车地下停车泊位供社会公众使用。

地块公厕、母婴设施、无障碍设施、充电桩设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智能安防设施,供电局、通信基站、雨污分流等市政设施配套,须按规定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配置。

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5%,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60%。F栋2单元3-8地块用地面积由38094.5平调整为40080.7平(萍乡房地产网小编注:约60亩),

用地性质由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R21/B1)调整为住宅用地(R21),其它规划指标保持不变,即: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40%,绿地率不小于25%,建筑限高小于24米。地块配套社区服务设施一处,

建筑面积不低于1070平。地块配套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2‰,且不应小于120平。农贸市场、公厕、社区用房、养老用房、母婴设施、无障碍设施、体育设施、充电桩设施、绿色建筑、

装配式建筑、智能安防设施,供电局、通信基站、雨污分流等市政设施配套,须按规定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 版)》配置。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纯住宅项目按1个/100平建筑面积配置,

商业与住宅混合项目按0.8个/100平建筑面积配置,纯商业项目按1个/100平建筑面积配置,且各地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均不得低于《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标准。

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75%,地块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50%。F栋2单元3-9地块由临光丰路一侧调整至地块东北侧,用地面积由33894.1平调整为47823.6平(萍乡房地产网小编注:约71.7亩),

用地性质由公园绿地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G1/S42)调整为住宅用地(R21),容积率不大于1.6,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小于50米,配套独立占地6班幼儿园一处,用地面积不低于3800㎡。

地块内原规划33894.1㎡公园绿地在市医院西侧的健康公园内进行等面积异地补划。地块配套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小于总建筑面积的2‰,且不应小于120平。农贸市场、公厕、社区用房、养老用房、母婴设施、

无障碍设施、体育设施、充电桩设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智能安防设施,供电局、通信基站、雨污分流等市政设施配套,须按规定和《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 版)》配置。

配建机动车停车泊位纯住宅项目按1个/100平建筑面积配置,商业与住宅混合项目按0.8个/100平建筑面积配置,纯商业项目按1个/100平建筑面积配置,且各地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泊位均不得低于《江西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2014版)》标准。

地块海绵城市建设指标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85%,地块年径流污染控制率不小于5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现将《萍乡市主城区F&K编制单元F栋2单元3-7/8/9地块控规》调整草案进行批前公示,

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和建议。如有不同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城市大厦8号楼8楼802室)或市自然资源遥感技术管理中心(城市大厦8号楼3楼369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2月12日监制单位: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监督电话:6230003    6230687









平安 发表于 2021-12-17 09:06

按第一公示更方便于学生,上面有东壁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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